公告日期:2019-06-25
深圳地铁主体与相关债项 2019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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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报告声明
为便于报告使用人正确理解和使用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公”)出具的本信用评级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兹声明如下:
一、除因本次评级事项构成的委托关系外,发债主体与大公及其关联公司、
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机构不存在任何影响本次评级客观性、独立性、
公正性的官方或非官方交易、服务、利益冲突或其他形式的关联关系。大公评级
人员与发债主体之间,除因本次评级事项构成的委托关系外,不存在其他影响评
级客观、独立、公正的关联关系。
二、大公及评级分析师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
本报告遵循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三、本报告的评级结论是大公依据合理的技术规范和评级程序做出的独立判
断,评级意见未因发债主体和其他任何组织机构或个人的不当影响而发生改变。
四、本报告引用的受评对象资料主要由发债主体提供,大公对该部分资料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五、本报告的分析及结论只能用于相关决策参考,不构成任何买入、持有或
卖出等投资建议。大公对于本报告所提供信息所导致的任何直接的或者间接的投
资盈亏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报告债项信用等级在本报告出具之日至存续债券到期兑付日有效,主
体信用等级自本报告出具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限内,大公拥有跟踪评级、
变更等级和公告等级变化的权利。
七、本报告版权属于大公所有, 未经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复制、转载、
出售和发布;如引用、刊发,须注明出处,且不得歪曲和篡改。
八、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评级方法为《 投融资平台信用评级方法》 ,该方法
已在大公官网公开披露。
深圳地铁主体与相关债项 2019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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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评级说明
根据大公承做的深圳地铁存续债券信用评级的跟踪评级安排,大公对受评对
象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履行债务情况进行了信息收集和分析,并结合其外部经
营环境变化等因素,得出跟踪评级结论。
本次跟踪评级为定期跟踪。
跟踪债券及募资使用情况
本次跟踪债券概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1 本次跟踪债券概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单位:亿元)
债券简称 发行额
度 债券余额 发行期限 募集资金用途 进展 情况
13 鹏地铁债
01/PR 鹏铁 01 50 30 2013.03.25 2023.03.25~ 用于深圳地铁 2、 5 号线工程1、 募集资 金已全
部按要
13 鹏地铁债 求使用
02/PR 鹏铁 02 30 21 2014.01.24 2024.01.24~ 用于深圳地铁 2、 5 号线工程1、
数据来源:根据公司提供资料整理
发债主体
深圳地铁是 1998 年 6 月 23 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 1998】 73 号文
件)批准成立、由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
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 2015 年,根据深国资委函【 2015】 530 号文,深圳市国资
委对公司增资人民币 1.00 亿元,实收资本变为 241.00 亿元。 2016 年 3 月,根
据深国资委函【 2016】 172 号文,市国资委通过货币资金和土地作价出资的方式
向公司增资 107.82 亿元;根据深国资委函【 2016】 389 号文,深圳市国资委向
公司增资 91.90 亿元。 2017 年 1 月 12 日,公司与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公司签
署了《关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公司以现金交易方式协议
受让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万科”) A 股股份 1,689,599,817 股。
1 月 25 日,上述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公司持股比例 15.31%。 2017 年
6 月 9 日,公司与恒大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恒大集团转让所持有万科股份,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共计持有万科总股本 29.38%,为第一大股东。 截至 2019
年 3 月末,公司注册资本为 440.71 亿元,市国资委拥有 100.00%的股权。
公司主要承担深圳市地铁、轻轨交通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及沿线
土地和城市轨道交通资源的经营、开发和综合利用。公司形成了地铁运营、地铁
建设、物业开发、投融资、资源经营等五大业务板块,不断优化创新物业开发模
式;构建了集团战略管控新模式、“轨道+物业”发展模式、投融资平台功能;
实现了由单线运营、中规模建设向网络化运营、大规模建设、多元化经营的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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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了由政府工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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