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05-08
2013年第一期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13鹏铁01”
证券代码:“124234”
上市时间:2013年5月9日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推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批准该上市
公告书,保证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对该债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
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级,发行
人长期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级。截至2012年末,发行人的所有者权益合计449.83
亿元,2010-2012年,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58亿元、5.91
亿元和3.2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三年平均净利润为4.92亿元,超过本期债
券一年应付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上市前的财务指标仍符合相关规定。
第二节 释义
在本公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指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总额为50亿元人民币的“2013年第一期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摩根
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开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推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托管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簿记建档:指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
间,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
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的过程。
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2013年第一期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
购区间与投资者申购提示性说明》。
募集说明书:指《2013年第一期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
元:指人民币元。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第四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7-31层
法定代表人:林茂德
注册资本:人民币72.13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地铁、轻轨交通项目的建设经营、开发和综合利用;投资兴办实
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经营广告业务;自有物业管理;轨道交通相关业务咨询及教育培训。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资产为995.19亿元,负债总额545.35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49.83亿元,归属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430.71亿元。
2012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11.23亿元,利润总额3.79亿元,归属母公司
净利润3.27亿元。
二、历史沿革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是经深圳市人民政府
(深府办[1998]73号文)于1998年6月23日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1998
年7月31日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经营期限69
年。
2008年6月17日与8月22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分别对发行人增资人民币2.50亿元及17.40亿元(深国资委[2008]116号、187
号文),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9.90亿元。
根据2009年3月13日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批复》(深国资委[2009]38号),发行人名称由深圳市
地铁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09年8月19日与12月2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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