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03
债券简称: 14 宏桥 01 债券代码: 124558
债券简称: 14 宏桥 02 债券代码: 124915
债券简称: 16 宏桥 01 债券代码: 136148
债券简称: 16 宏桥 02 债券代码: 136149
债券简称: 16 宏桥 03 债券代码: 136202
债券简称: 16 宏桥 05 债券代码: 136230
债券简称: 16 鲁宏 01 债券代码: 135533
债券简称: 16 鲁宏 02 债券代码: 135649
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宏桥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变更审计师
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如有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
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3 日、 2014 年 8
月 21 日、 2016 年 1 月 14 日、 2016 年 1 月 27 日、 2016 年 2 月 24 日、 2016 年 6
月 2 日和 2016 年 7 月 15 日发行了 2014 年第一期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债券简称“14 宏桥 01”,债券代码“124558”)、 2014 年第二期山东宏桥
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4 宏桥 02”,债券代码“124915”)、 山
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合格投资
者)(品种一:债券简称“16 宏桥 01”,债券代码“136148”;品种二:债券简称“16
宏桥 02”,债券代码“136149”) 、 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
司债券(第二期)(面向合格投资者)(债券简称“16宏桥 03”,债券代码“136202”)、
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面向合格投
资者)(债券简称“16 宏桥 05”,债券代码“136230”)、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6 鲁宏 01”,债券代码
“135533”) 和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16 鲁宏 02”,债券代码“135649”) 。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201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公司就题述事宜作出披露如下:
2017 年 4 月 28 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宏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 “中国宏桥”)
在 香 港 联 交 所 就 其 更 换 审 计 师 相 关 事 宜 发 布 公 告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17/0428/LTN20170428238
9_C.pdf) ,主要内容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中国宏桥发布公告,内容有关及包括中国宏桥澄清针对
其负面报告及审计师函件(下称“中国宏桥公告”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外,本
公告所用词汇与中国宏桥公告之界定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中国宏桥公告,中国宏桥审计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安永”)建议
其就审计发现及负面报告中的质疑(下称“质疑”)进行独立调查。中国宏桥提交
有关安永识别的审计发现的初步调查结果后,其审计委员会认为审计发现并未提
供充分依据支持中国宏桥进行独立调查。鉴于中国宏桥公告所述理由及在审计委
员会的建议下,中国宏桥董事会决定聘请天职香港内控及风险管理有限公司以执
行关于审计发现和质疑的商定程序。
虽然中国宏桥董事会已向安永阐明其进行商定程序的理由,但仍未能与安永
就独立调查达成共识。 2017 年 4 月 27 日, 中国宏桥收到安永载有上述事宜的辞
任函件,据此,安永自 2017 年 4 月 27 日起辞任中国宏桥审计师。
截至中国宏桥公告发布之日, 商定程序继续由天职香港内控及风险管理有限
公司积极进行。 中国宏桥董事会亦决定聘请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下
称“天职”) 为其境外审计机构,任职至中国宏桥下届股东大会结束。中国宏桥
将竭力于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刊发其 2016 年年度业绩及寄发其 2016 年年度报告。
截至本公告签署日,中国宏桥、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运营及财务状况持续保
持正常、稳定。中国宏桥审计师更换事宜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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