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6
债券简称:14宏桥01 债券代码: 124558
债券简称:14宏桥02 债券代码: 124915
债券简称:14宏桥债01 债券代码: 1480011.IB
债券简称:14宏桥债02 债券代码: 1480468.IB
债券简称:16宏桥01 债券代码: 136148
债券简称:16宏桥02 债券代码: 136149
债券简称:16宏桥03 债券代码: 136202
债券简称:16宏桥05 债券代码: 136230
债券简称:16鲁宏01 债券代码: 135533
债券简称:16鲁宏02 债券代码: 135649
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4年3月3日、2014年8
月21日、2016年1月14日、2016年1月27日、2016年2月24日、2016年6
月2日和2016年7月15日发行了2014年第一期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交易所市场:债券简称“14宏桥01”,债券代码“124558”;银行间市场:
债券简称“14宏桥债01”,债券代码“1480011.IB”)、2014年第二期山东宏
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所市场:债券简称“14宏桥02”,债券代码
“124915”;银行间市场:债券简称“14宏桥债02”,债券代码“1480468.IB”)、
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合格投
资者)(品种一:债券简称“16宏桥01”,债券代码“136148”;品种二:债券简
称“16宏桥02”,债券代码“136149”)、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合格投资者)(债券简称“16宏桥03”,债券代码
“136202”)、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
(面向合格投资者)(债券简称“16宏桥05”,债券代码“136230”)、山东宏桥
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鲁宏
01”,债券代码“135533”)和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
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6鲁宏02”,债券代码“135649”)。根据《公司债券发
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公司就题述事宜作出披露如下:
根据《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唯一股东宏桥
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下称“宏桥投资”)决定,公司已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信永中和”)担任公司新任审计机构,审计
范围包括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全部附属公司。
一、原中介机构情况
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
“中审华”)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华持有统一信用
代码为911201166688390414的《营业执照》,持有证书序号为019265的《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发的证书序号为000193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二、变更情况概述
2017年7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宏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宏桥”)
在香港联交所就其委任审计师发布关于委任审计师的公告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17/0712/LTN20170712877
_C.pdf),公告显示,中国宏桥根据章程规定,于2017年7月12日经董事会决
定委任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信永中和香港”)为中
国宏桥之新任审计师。作为中国宏桥子公司之一,为便于集团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的顺利开展,公司根据章程相关规定并经其唯一股东宏桥投资作出股东决定,聘
任信永中和作为新的审计机构。
公司已于2018年4月13日与信永中和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同意聘请信
永中和担任公司新任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持有统一信用代码为91110101592354581W的《营业执照》,持有
证书序号为11010136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
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证书序号为000198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信永中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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