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9
债券代码: 132006.SH 债券简称: 16 皖新 EB
债券代码: 175989.SH 债券简称: 21 皖新 01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 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一、 原中介机构概况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徽新华”或“公司”)
原审计机构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概况如下:
名称: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
经营范围: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变更情况概述
(一) 变更的原因和变更生效时间: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为
提高审计客观公正性, 公司主管部门以公开方式选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变更生效时间为北京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接受公司主管部门选聘开展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审
计相关工作起。
(二)该项变更由公司主管部门选定,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三)该项变更不涉及有关有权机关的批准。
(四) 该项变更无需取得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
(五)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或拟新聘中介机构的相关安排:
名称: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
经营范围: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六) 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等规则规定的相应职业资格, 不存
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七)协议签署情况及约定的主要职责:
《审计业务约定书》将根据公司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进行签署。 北京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向公司发送公函,安排开展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审
计相关前期工作。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将按照约定时间完成
有关审计工作并按要求出具真实合法的审计报告。
二、 移交办理情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已就相关工作进行了业务沟通,相关工作已完成移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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