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
17宝武EB资讯
2019-01-19 00: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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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1-18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债券代码:132013 债券简称:17 宝武 EB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

一、原审计机构概况

我公司原审计单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为

中国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二、审计机构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和变更生效时间

我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为原合同服务期限已满,由我公司公开招标进

行变更。变更生效时间为 2019 年 1 月18 日。

(二)变更决策程序

该项变更申请经我公司董事会授权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选聘确定,符合公司

管理规定。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

根据《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面向

合格投资者) 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债券存续期间中介机构的变更不

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条件,无需取得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

(四)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审计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基本情况:审查企业会计报表, 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 出具验资报告;

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

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

(五)变更后中介机构的执业资格,是否存在被立案调查等情形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最近三年

不存在监管机构立案调查或处罚情况。

(六)协议签署情况及约定的主要职责

公司已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 约

定公司委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18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三、移交办理情况

审计机构工作已经办理移交,一切顺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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