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16
债券代码:132020 债券简称:19 蓝星 EB
换股代码:192020 换股简称:蓝星换股
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 蓝星 EB”
开始实施换股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交换债代码:132020
可交换债简称:19 蓝星 EB
可交换债换股代码:192020
可交换债换股简称:蓝星换股
换股价格:11.30 元/股
换股起止日期:2020 年 10 月 21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
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成功完成“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发行规模 45 亿
元,标的股票为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迪苏”)A 股股票。
根据有关规定和《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交换
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债券
将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为 2020 年 10 月 21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止。如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交换公
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2、债券简称:19 蓝星 EB
3、债券代码:132020
4、发行人: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45.00 亿元
6、债券期限:5 年
7、票面利率:1.00%/年。
二、换股的具体程序
1、换股起止日期
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期限自本次债券发行结束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0 年 10 月 21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
止,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实际以上海证券交
易所安排为准。
2、换股申报手续
换股申报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报盘方式进行。可交换债持有人
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19 蓝星 EB”全部或部分申报转为公司所持的安迪苏 A 股
股票。换股交收完成后,换得的股票可在下一交易日进行交易。可交换债持有人
申报换股的最小单位为一手,一手可交换债总面值为 1,000 元,交换为标的股票
的最小单位为一股。换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若可交换债持有人申报换股的
债券数量大于其实际持有可交换债余额,该换股申请交收失败 (不办理部分交收)。
3、换股申报时间
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须在换股期内的换股申报时间提交换股申报。换股申
报时间是指在换股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但公司按有关规
定申报停止换股的期间除外。
4、股份登记事项及因换股而配发的股份所享有的权益
投资者因换股而持有的标的股票享有与安迪苏其他 A 股股票同等的权益。
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交换公司债券
换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5、换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换股时,发行人和持有人视同股票买卖缴纳相关税费,
发行人将在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前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将相应税费
提前存入指定账户。
6、换股当期所属计息年度利息支付方式
每年的利息登记日为该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
记在册的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有的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
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相应利息。 在利息登记日前(含该日)申请交
换成安迪苏 A 股股票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
及其以后的利息。
三、换股价格及调整的有关规定
1、初始换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期债券的初始换股价格为 11.56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一个交
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安迪苏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发行前安
迪苏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孰高者。
前一个交易日安迪苏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安迪苏 A 股股票交
易总额/该日安迪苏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二十个交易日安迪苏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安迪苏 A 股股
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安迪苏 A 股股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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