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29
债券简称:16 宏桥 01 债券代码:136148.SH
回售简称:宏桥回售 回售代码:182150.SH
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16 宏桥 01”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
重要提示:
1、根据《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
人有权决定在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 第一
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2、根据《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
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
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
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为保证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
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简称:宏桥回售 回售代码:182150.SH
2、回售登记期:2018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2 月 4 日。
3、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以 1,0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
回售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
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
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
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
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
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5、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
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及回售选择权行权日:2019 年 1 月 14
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
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二、回售登记期间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登记期内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登记
截止日收市后将被冻结。
三、本期债券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瑞莲
联系电话:0543-4166039
传真:0543-4162000
2、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翔驹
电话:010-60837531
传真:010-60833504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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