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4-13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代理债券兑付兑息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拟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委托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代理发放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兑
付、兑息资金。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定账户,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
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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