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债券兑付兑息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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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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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4-13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代理债券兑付兑息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拟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委托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代理发放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兑

付、兑息资金。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定账户,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

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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