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16
关于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
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17 辽能 01 债券代码:143025.SH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
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
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辽宁能源投
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
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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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发行规模:15.00亿元。
2、债券期限:5(3+2)年
3、起息日:2017年3月13日。
4、付息日: 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3月13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5、兑付日: 2022年3月13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6、担保情况:本期公司债券无担保。
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运营资
金和偿还公司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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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 重大事项
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发行人” )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7辽能01”,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
信证评”)做为本次发行债券的资信评级机构。
中诚信证评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诚信国际”)
的全资子公司,中诚信国际已于2020年2月26日(以下简称“获批日”)取得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许可,具备了从事证券市
场资信评级业务的资质。同时,中诚信证评已不再具备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许
可,不再从事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目前,这两家公司已经完成了证券市场资
信评级业务的整合工作。为确保发行人与中诚信证评签署的《信用评级委托协议
书》(以下简称“原协议”)中约定的评级工作继续顺利开展,经发行人、中诚
信证评、中诚信国际三方共同协商、确认,于2020年4月24日,三方签订《信用
评级委托协议书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约定内容即
时生效。补充协议约定自获批日起,中诚信证评原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均转移给
中诚信国际,由中诚信国际承继中诚信证评的资信评级工作,其主要职责为按照
约定时间出具资信跟踪评级报告等。该项变更已经过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审核通过,
该项变更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中诚信国际经营范围为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债券、基金金融机构评级业
务及相关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中诚信国际具有法律法规等规则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具备从事
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的资质,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存在被立案调查
的情形。
截至本次公告日前,本次资信评级机构变更已完成必要的移交工作,中诚信
国际自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按照约定事项开始履行对发行人债券资信评级工作,
2019年度资信评级工作有序推进中。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
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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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
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债券受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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