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109: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2020年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18国证债资讯
2020-09-02 00:00:0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9-02

债券简称:18国证债 债券代码:143109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2018年公司债券2020年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

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2020年9月

2

声 明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

来源于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及第三方中介

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西部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3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一、本次债券名称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 (简称 “18

国证债”或“本次债券”)。

二、核准情况

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096号文核准。

三、发行总额

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 25 亿元。

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面向《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等规定的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

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本次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五、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六、债券期限

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 3 年。

七、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 4.35%,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

付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7 月 24 日。

本次债券付息日为:本次债券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7 月 24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4

本次债券兑付日为:本次债券兑付日为 2021 年 7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次债券本息兑付方式为: 本次债券的本息支付将通过本次债券的登记托管

机构办理。 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参见本次债券登记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八、本次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债券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九、债券信用等级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债券信用等

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十、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无担保。

十一、新质押式回购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符

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

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扣发行费用后不超过 20 亿元资金用于置换公司债务,

剩余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等。

5

第二章 本次债券重大事项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18 国证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

18 国证债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涉诉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诉陈略股票质押违约案

2015 年 10 月到 2016 年 8 月间,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

证券”)与陈略签署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相关协议,以其持有的神州长城股

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质押。同时,神州长城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就其中的 2.5 亿

元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中泰盛世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和北京瑞福达投资担保有限公

司分别向国开证券提供担保。截至目前融资均已到期,陈略无法履行协议,构成

实质性违约。

2019 年 4 月 10 日,国开证券向北京高院提起诉讼,标的金额 7.49 亿元。9

月 27 日,本案在北京高院开庭审理。上述情况已在《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2020年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 年 5 月 14 日)中披露。

2020 年 5 月 12 日北京高院就该案做出判决,除认定中泰盛世担保公司承担

一般保证责任外,国开证券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