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10
债券代码:143302.SH 债券简称:17 中科 02
关于重庆市中科控股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后续转让安排的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
(2023 年度第 1 次重大事项)
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重庆市中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披露的相关信息或出具的相关文件等资料,由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江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长江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发行规模 债券余额 起息日 期限设置
(亿元) (亿元)
1 143302.SH 17 中科 02 5.00 1.70 2017.9.25 5 年
(3+2)
注 1: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9 日出具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庆市中科控股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评级的公》,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
司已终止对发行人及“17 中科 02”的评级,发行人及“17 中科 02”最近一次评级结果为“BB+”。
注 2:根据《关于召开重庆市中科控股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3 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17 中科 02”已展期至 2024 年 9 月 25 日。
二、“17 中科 02”后续转让的具体安排
重庆市中科控股有限公司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17 中科 02”自 2023 年
5 月 10 日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上市 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规定 转让。特定债券采用全价方式转让,转让的报价及成交均为包含应计利息的全价, 投资者需自行计算债券应计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1.特定债券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转让,代码维 持不变。
2.特定债券采用全价方式转让,转让的报价及成交均为包含应计利息的全价, 投资者需自行计算债券应计利息。
3.特定债券转让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逐笔全额结算服务。
4.特定债券转让的受让方,应当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为保障本期债券后续转让安排的顺利实施,自 2023 年 5 月 5 日至 2023 年 5 月
9 日之间“17 中科 02”将暂停转让。
长江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 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同时,将继续督导发行人履行“17 中科 02”的还本付息偿付义务。特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对相关事宜做 出独立判断。
三、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毕琰
联系电话:027-65799993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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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