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9
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注所: 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 368 号 B2229 室)
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
公告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签署日期: 2018 年 4 月 17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公司”、 “本公司”
或“华数集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本次债券”)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94 号文核
准。
本次债券分期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8 亿元。
2、 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本期发行面值 80,000 万元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800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
3、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
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本次债券上市前,本公司
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1,558,602.51 万元( 2017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
所有者权益); 本期债券上市前, 公司最近三年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为 13,056.25 万元( 2016 年、 2015 年和 201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 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的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
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 本期债券无担保。
5、 本期债券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
6、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 4.0%-5.8%,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
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
将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 T-1 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进行簿记询价, 并根据询价
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
( T 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 上海证券报》上公告本
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 本期债券发行仅采取面向网下合格投资者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上海证
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2017 年修订)》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代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次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0、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公司债券
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1、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
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 华数数字电
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该募集
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18 年 4 月 19 日( T-2 日) 的《 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
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查询。
13、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视需要在《 上海
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
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
司、华数集团
指
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
管理人、簿记管理人、平
安证券
指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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