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25
债券简称: 19 蓝星 02 债券代码: 155186
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 根据《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 ”)及《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下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 ”)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单独和/或合并代表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
本期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出席方可召开。债券持有人会
议作出的决议, 应获得代表本次公司债券过半数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同
意, 方为有效。
2、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
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
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期债券之债券持有人, 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
有人)均有同等效力及约束力。
3、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
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拟审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
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视为一个新的拟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表决。2020 年 3 月,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集团”或
“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的 议 案 》 。 具 体 减 资 事 项 详 见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披 露 的 公 告 :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bond/announcement/company。 根据《募集说明
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就召集“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
为“19 蓝星 02”,债券代码为“155186”,发行金额为 12 亿元,票面利率为 3.97%,
起息日为 2019 年 2 月 21 日。
二、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会议时间: 2020 年 4 月 10 日上午 10:00 时
3、 会议召开方式:以通讯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以传真或电
子邮件(扫描件)表决票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4、 债权登记日: 2019 年 4 月 9 日(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 1 个交易日, 以下
午 15:00 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
持有人名册为准)
5、 参会登记时间: 拟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
理人)应当于 2020 年 4 月 9 日 17: 00 前, 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债券持
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指定的登记地址,以债券受托
管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6、 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权利
(1)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 2020 年 4 月 9 日下午收市(15:00)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次发行债券之
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债券持有
人。
(2) 持有“19 蓝星 02”的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列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
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并且其代表的本次债券张数不计入出席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出席张数:
① 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
② 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权的发行人股东;
③ 发行人及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权的发行人股东的关联方;
(3) 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亦为债券持有人者除外)和发行人
委派的人员;
(4)见证律师。 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和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审议议案
会议审议事项:《关于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议
案全文参见附件 1。
四、 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1、 登记需提交的资料及办法
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未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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