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经 2024 年 4 月 1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和管理,加强本公司的推广以及与外
界的交流和沟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调研、一对一
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和路演、新闻采
访等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本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在本公司接受
调研、沟通、采访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
露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
系,增进外界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认知。
第四条 公司的接待和推广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本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和推广活动中,
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
(二) 诚实守信的原则。公司相关的接待和推广工作应客观、真实和
准确,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
(三) 保密原则。公司相关的接待和推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向对方披
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四) 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
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接待和推广的过程中保证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 高效低耗原则。在进行接待和推广的工作中,公司应充分注意
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接待和推广的成本。
(六) 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及来访者的意见、建议,
实现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接待与推广事务工作的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是负责接待与推广事务具体工作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
第六条 公司从事接待和推广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一) 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情况;
(二) 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证券市场的
运作机制和规章制度;
(三) 具有良好的沟通、营销和协调能力;
(四) 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守信。
第七条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防
止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八条 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接受投资者调研等形式就
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件与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沟通
的,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九条 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应同时采取网上直播的方式进行,使
所有投资者均有机会参与,并事先以公告的形式就活动时间、方式和
主要内容等向投资者予以说明。
第十条 在进行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前,公司应确定投资者、分析
师提问可回答范围,若回答的问题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者回答的
问题可以推理出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应拒绝回答。
第十一条 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结束后,公司应及时将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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