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你好!想问一下,关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情况中,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违
*ST新宁股友
2023-12-10 18:23:10
来自广东
  • 5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问】董秘,你好!想问一下,关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情况中,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亦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1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配合监管部门调查是否已经结案?如果没有结案,请告知详细进展情况,谢谢! 【答】新宁物流:您好,公司已于2023年7月4日收到江苏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5号),并已根据处罚决定及时缴纳了罚款、完成了对2018-2021年度会计差错的更正及追溯调整,具体内容可查阅《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及相关公告,谢谢!¶¶2023-12-12 17:28:22 §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