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情况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肖劲先生、李馨子女士及钟鸣女士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