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电气: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科电气资讯
2024-04-26 22: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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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电气”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科电气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公司两大主营业务锂电负极业务和磁电装备业务。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财务管理、交易活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业务。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募集资金、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

1、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和相关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和议事规则(包
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确保公司合规、有效运行。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需要交由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经营事项。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将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内决策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策权力范围内的公司经营事项。公司董事会下设三个专门委员会,按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提供决策建议。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

经理层,由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构成,主要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确保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实施。

2、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配备了专职人员,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与指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责,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报告期内,审计部通过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审计监督,合理保证了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审计部通过日常检查及专项检查对各业务领域的控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保证内控执行质量,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跟踪整改,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

3、人力资源

人才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制定《员工手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及管理流程,包括年度指标及述职的绩效管理、用工管理、劳动关系(合同)管理、培训管理等,明确公司职员职务任免、薪酬及福利、考核及奖惩、员
工培训、岗位调配等内容,加强职业素质和能力提升与控制。有效实施各公司及子公司和全员的绩效考评体系,确保公司内部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的完善,进一步引导、激励和管理员工,实现公司整体素质的提升,并通过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

4、企业文化

公司秉承企业文化核心价值理念,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规范员工行为,讲责任、重效率,以坚韧意志、开放胸怀,树立科学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了主导作用。

公司加强法制教育,增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5、财务管理

公司为了确保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各项规定和管理办法,明确财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收入管理、结算管理、内部借款、费用开支、会计核算、财务分析、资产管理、税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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