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电气”、“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科电气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81,102,941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27.20 元 / 股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205,999,995.2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4,584,266.6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81,415,728.57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3月18日出具的《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6号)审验确认。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1 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年产5万 80,000.00 80,000.00
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2 年产 3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及 4.5 万 100,000.00 91,141.57
吨石墨化加工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47,000.00 47,000.00
合计 227,000.00 218,141.57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中科星城石
墨有限公司(原名“贵州格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中科星城”)、控股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科星城”)对该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银行及保荐人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募集资金59,826.4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关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2-251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同意置换的核查意见。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预先 拟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1 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年产 5 万吨锂电 25,566.29 25,566.29
池负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2 年产 3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及 4.5 万吨石墨 34,168.54 34,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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