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4
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定于2024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至2024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乡路沙井工业公司第三工业区A2栋三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给予相应授权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除上述议案之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三、会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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