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2024)第 00026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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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2024)第 000261 号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康生命”)董事
会编制的《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专
项报告”)。
一、盈康生命董事会的责任
盈康生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规定编制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在
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盈康生命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获
取合理保证。
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
实反映了盈康生命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报告使用限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盈康生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盈康生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济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了本公司于2020年7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0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6,312,746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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