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荣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苑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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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19: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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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4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苑泽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认真地履行职责,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苑泽明,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天津财经大学大公信用管理学院院长。现任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天津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研究院教授,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次数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召开股东大会 3 次。

(二)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与董事会各项会议,亲自出席了全部共计 7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会议,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事前审阅相关会议文件、参与讨论、合理权衡、审慎投票,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为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及专业性,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履行了相关职责。

1、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本人召集并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各期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及注册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事项等议案。
2、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共召开 1 次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 ,审议
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任职期间,本人及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合理运用董事会下设的各专业委员会及相关履职平台,发挥专业经验和团队合作,把好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监督关口。持续关注有关事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或者违反决议等情形。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也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全面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进程等情况,关注年报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针对公司重点事项进行询问,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现场调查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勤勉认真履职,通过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通过与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和投资者开展沟通交流、现场调研等,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在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及年度业绩说明会上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就中
小股东关注的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等情况进行了交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2023 年 02 月 0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与 Heidelberger Druckmaschinen AG 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 Heidelberger Druckmaschinen AG 及其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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