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许文才)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参与董事会各项会议,及时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投资发展及重大事项等相关情况,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许文才,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硕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包装联合会包装印刷委员会主任委员,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次数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召开股东大会 3 次。
(二)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人亲自出席了董事会会议7次,股东大会3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参与董事会各项会议,事前审阅、亲自出席、参与讨论、合理权衡、审慎投票,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为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及专业性,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了相关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召集并亲自出席了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制定 2023 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豁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指标及分解的议案》《关于豁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共召开 1 次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 ,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任职期间,本人及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合理运用董事会下设的各专业委员会及相关履职平台,发挥专业经验和团队合作,把好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监督关口。持续关注有关事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或者违反决议等情形。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也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现场调查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了密切联系,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本人持续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运用自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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