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迪 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 立董事邓泽林先生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应参加3次,均亲自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参与表决,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2次会议。
出席董事会情况
邓泽林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3 3 0 0 否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认为: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公告时间 会议届次 公告 审议事项
2023年 11月 3 日 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关于第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第一次会议 五届董事会第一 独立意见
次会议相关审议
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现就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作如下汇报: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自2023年11月3日起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截至报告期末,未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1次、实际出席1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等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
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加强自身……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