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24-019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莱应材”)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
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 自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被委托的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 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陆丰西路 22 号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 √
确认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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