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海峡创新 公告编号:2024-029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暨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作出二审(终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本次诉讼事项原告。
3、涉案的金额:履约保证金 10,000,000 元及其逾期违约金;工程进度款4,454,185.03 元及其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尚未执行。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预计产生正向影响,但具体金额尚需进一步评估,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跟进本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川 15 民终 57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就有关前期公告的重大合同暨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概述
(一)原合同情况概述
2021 年 8 月,公司与重庆北新融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融
建”)签订了《致景纺织科技屏山智能织造智慧产业园(一期)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合同暂定总价为 400,000,000 元(含税)。具体建设内容为完成致景纺
织科技屏山智能织造智慧产业园智慧化工程的建设,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智能织造智慧产业园
合同的公告》。
(二)重大合同暨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上述合同签署后,公司按约积极履行合同,努力推进相关合作事项,具体进
展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4 月 28 日、2022 年 5 月 27 日、2022
年 8 月 29 日、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重大合同进展的公告》《2021 年年度报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
截至 2023 年 7 月,公司已积极履行施工义务,工程进度产值已经审核确定,
但北新融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未按合同约定退还保证金,严重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股东的利益,公司于 2023 年 7 月向四川省屏山县
人民法院就上述事项对北新融建提起诉讼。2023 年 12 月,公司收到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3)川 1529 民初 1256 号】,一审判决为:“1、被告重庆北新融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退还履约保证金 10,000,000 元,并支付逾期违约金;2、被告重庆北新融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 4,454,185.03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3、驳回原告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49,876 元,保全
费 5,000 元,合计 154,876 元,被告重庆北新融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95,316
元,原告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59,56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合同
暨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北新融建不服该判决,并向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 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川 15 民终 57 号】。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146,144 元,由重庆北新融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 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 2023 年 12 月 12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其他尚未
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金额合计约 4,065.56 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1.57%。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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