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大光电资讯
2024-04-25 16: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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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3
债券代码:123170 债券简称:南电转债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在扬州迎宾馆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田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逐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的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姜田先生、吴国华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九届监事会,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公司监事总人数的1/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01 提名姜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 提名吴国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姜田先生,1979 年出生,毕业于南京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曾任南京大学科学技术处副处长,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办公室副主任,校长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南京大学科学技术处处长,前沿科学学院院长。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2、吴国华先生,1964 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曾任上海农商银行行长助理、首席风险官,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行长,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执行董事,新加坡绿联国际银行副行长、先后兼任首席风险官、首席市场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国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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