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4
债券代码:123170 债券简称:南电转债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冯剑松先生、张兴国先生、方文晖先生、王陆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提名张久俊先生、杨富华先生、曹磊女士、权小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任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张久俊先生、杨富华先生、曹磊女士、权小锋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后生效,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冯剑松先生,1962年出生,复旦大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信实业银行南京分行新街口支行副行长,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经理,民生银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浙商银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兼北京分行行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剑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沈洁女士的配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2、张兴国先生,1955年出生,大学专科。自1982年起曾先后在扬州市商业机械厂、扬州市政府财贸办公室、扬州市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天诚(集团)总公司、兴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任职。曾任本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兴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906,520股,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3、方文晖先生,196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研究员。2015年5月至2019年6月任南京大学房地产管理处处长,2019年6月至今任南京大学资产管理处处长,2023年12月至今任南京大学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2月至今任南京大学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文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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