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敏-已离任)
菲利华资讯
2024-04-23 2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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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4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原则,
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事务,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人因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现将本人 2023 年任职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5 月 12 日)的工作
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谢敏:男,中国国籍,1980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法学专业
学士学位。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SAC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投资基金)。2005 年 7 月至今,历任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薪酬律 师、合伙人律师、房地产部副主任、主任、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主任。
2017 年 4 月至 2023 年 5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任期期间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会情况

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会议, 本人亲自参加了全部会议。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
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认为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谢敏 2 2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
员,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监督公司薪酬政策的执行情况,积极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工作职责。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参与了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就公司的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进行了指导和监督,掌握内部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
本人及时了解、掌握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就初步审计结果与年审会计师交流意见,及时与公司管理层针对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探讨,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同时,在对定期报告审核的过程中,能够尽到保密义务,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现场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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