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菲利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菲利华资讯
2024-04-23 20:01:2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4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利华”或“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菲利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针对所有重大事项建立了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
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公司对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的评价程序和方法

1、监事会评价

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关,能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召开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报告、公司高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和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有效监督和评价。

2、内审评价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内部审计部,并配备了专职人员,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等内审制度、规则。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
司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检查。内审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编制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以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监督为基础,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定 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最近 潜在错报金额介于最近一个会 潜在错报金额小于最近
量 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 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 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
标 报表净利润的 5%或 1000 1%-5%或 200 万元-1000 万元。 报表净利润的 1%或 200
准 万元。 万元。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
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如: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重要信息泄露并对公司业务运作带来重大损失;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直接损 直接损失≥资产净 资产净额的 0.5%≤直接损失<资 直接损失<资产净额
失 额的 1% 产净额的 1%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