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业科技”)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包括建立健全并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建立并实施的内部控制。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的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
子公司深圳正瑞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全年为停止经营状态,未开展实际业务,于2022年10月17日宣告破产,于2023年03月24日依法注销营业执照,不纳入本年度评价范围。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孙公司,具体如下表:
类别 公司名称
总部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集银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鹏煜威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正业玖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子公司(含控股 深圳前海高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子公司) 东莞市正业爱思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正业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正业新材有限公司
景德镇正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东兴科技有限公司
孙公司
东莞市集银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东莞市正业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集银实业(香港)有限公司
东莞市鹏煜威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正业玖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正业玖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正业玖坤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江门市拓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正业智造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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