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洋自控: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飞)
五洋自控资讯
2024-04-24 21: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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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叶飞)

本人作为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 2023 年度的工作中,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务,积极出席了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现将我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公司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叶飞,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8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市盈科(徐州)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2017 年 11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3 次,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
定和要求,全部亲自出席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每次董事会本人均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对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的权益;审慎行使表决权,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出席会议,诚信、勤勉地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提名工作认真审查。

2、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审议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事项,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以及应收账款减值、存货可变现净值、收入确认等关键审计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2022 年度审计执行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了解和讨论公司 2022 年度业绩实现情况及利润变动情况及原因、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等事项。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
进行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强化自身的专业水平,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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