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37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
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公司自 2023 年 10 月 25 日起施
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自 2023 年 10 月 25 日按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7 号》中“关于售后租
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解释 17 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对本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上述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影响较小,不会导致公司已披 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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