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得装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联得装备资讯
2024-04-18 18: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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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300545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177,304,655.02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87,128,490.82 元。根据《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23 年度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8,712,849.08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
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609,930,188.28 元,资本公积金为 798,038,911.75 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业绩现状和投资者的利益,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未来权益分派登记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总额将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的业绩增长状况和投资者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7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财务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方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分配政策,满足相关要求和规定。在本议案事项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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