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孙笑侠)
本人作为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而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孙笑侠,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杭州大学法律系教师,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0年10月至今,任职于复旦大学,目前担任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当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兼任浙江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中国法理学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细胞治疗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3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8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部分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阅读并仔细研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充分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各事项做出了明确独立的判断。
本人2023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数 次数 数 数 未亲自出席 大会次数
孙笑侠 18 18 0 0 否 1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按照规定出席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的关于内审工作汇报及下年度工作计划、公司《2022 年度审计报告》、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及股权激励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审中心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内审中心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
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 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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