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至2023年12月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就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存在的缺陷进行了认定。现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与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在公司治理层的监督下,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本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或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织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组成以内审部门为主导多部门参与的评价小组,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
(一) 评价程序:成立评价小组,制定评价方案;现场检查;评价小组研究认定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方案进行讨论和审核;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 评价方法:组成评价小组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
试、统计抽样、比较分析等多种方法,广泛收集本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有效运行的证据,研究认定内部控制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浙江英飞特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浙江英飞特光电有限公司、杭州英飞特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浙江英飞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桐庐恒英电子有限公司、杭州英飞特股权投资有限公
司 、 INVENTRONICS USA,INC 、 INVENTRONICS EUROPE B.V. 、
INVENTRONICSSSL INDIAPRIVATELIMITED、INAMCSOCIEDADANONIMA
DE CAPITAL VARIABLE 、 INVENTRONICS ( HONGKONG ) LIMITED 、
INVENTRONICS NETHERLANDS B.V. 、 INVENTRONICS GMBH 、
INVENTRONICS S.R.L.、广州英飞特科技有限公司、INVENTRONICS UK LTD、INVENTRONICS FZE、INVENTRONICS POLAND SP.Z.O.O 、 INVENTRONICS
TURKEY TECHNOLOGIES TRADE LIMITED SIRKETI 、 INVENTRONICS
SLOVAKIA S.R.O.、INVENTRONICS MALAYSIA SDN.BHD.、INVENTRONICSKOREA INC。纳入合并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100.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公司层面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企业文化、信息披露、信息与沟通、内部审计;业务层面的人力资源、财务报告、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工程管理、研究与开发、关联交易、对子公司的管控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报告、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管理和资产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一) 治理结构
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