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特: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英飞特资讯
2024-04-23 21: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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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4-046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英飞特”)于 2024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对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告,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期间对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或者其他信息提出异议的反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董事会发布了《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自查,在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5、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6 月 25 日作为授予日,以
5.567 元/股向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77.61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以 6.194 元/股
向 17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487.473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并决定暂缓授予公司董事林镜女士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8.40 万股。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2021 年 7 月 17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定增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
公告》。2021 年 7 月 2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
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25 日,授予价格为 5.567 元/股,
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本次向 13 名激励对象授予 61.86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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