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01
证券代码:300606 证券简称:金太阳 公告编号:2024-012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黎仲泉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并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以现场方
式召开,现场会议的地点为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本次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经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情形,具备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监事会逐项审议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及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为符
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在发行时有关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则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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