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0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万隆)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作为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公司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有关职责,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在报告期的任职期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20 日,现将本人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万隆,1956 年出生,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中国第二砂轮厂磨具分厂担任技术员、分厂副厂长、中国第二砂轮厂技术管理处担任工程师、白鸽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高级工程师、中心副主任、湖南大学教师、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顾问、泰科材料技术(广州)有限公司技术顾问,现任湖南多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经理。2022 年 5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
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董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大会次数
万隆 5 5 0 0 否 2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密切关注公司的
经营管理活动,积极履行作为一名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相
关利益。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
度的要求,提交董事会决议的事项已经履行相关程序。本人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
议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也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
本人根据相关规定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意见全文请
查看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在此不重复叙述。
时间 届次 发表意见情况
事前认可:
1、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5、关于子公司拟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担保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 6、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2023.4.24 会第十次会 7、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议 8、关于2022年度董事绩效考核与薪酬的独立意见
9、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的独立意见
10、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