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迪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雷迪克资讯
2024-04-24 20:17:1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24-021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管理层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条 董事连续两次(独立董事连续三 第一百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 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 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应当作出书面说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应当作出书面说 明并对外披露:

明并对外披露: (一)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一)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二)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二)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 事会会议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的事会会议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的 二分之一。
二分之一。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审议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审议
机制 机制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

1、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公 1、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当前的财 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当前的财


修订前 修订后

务数据,提出可行的利润分配提案,经全体 务数据,提出可行的利润分配提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决议形成利润分配方案。 董事过半数通过并决议形成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提案前应通过投资者关 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提案前应通过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有效联系方式,征求公众投资 系互动平台等有效联系方式,征求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汇总意见并 者的意见,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汇总意见并
在审议利润分配提案的董事会上说明。 在审议利润分配提案的董事会上说明。

2、召开审议利润分配的董事会会议前,公司 2、监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的提案提出明确意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的提案发表明确意 见,监事会如未通过利润分配的提案,可建见,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方可提交董 议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提案,必要时,事会审议,如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未通过利润 监事会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分配提案,则独立董事应提出明确的反对理 3、利润分配提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并要求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提案,必 后,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并报股东
要时,独立董事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提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
3、监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的提案提出明确意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见,监事会如未通过利润分配的提案,可建 半数以上通过。
议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提案,必要时, (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监事会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1、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
4、利润分配提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尤其现后,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并报股东 金分红政策的,董事会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提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 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