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报告
索引 页码
审计报告 1-4
公司财务报表
—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4
— 合并利润表 5
— 母公司利润表 6
—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9-10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 财务报表附注 13-93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系于 2013 年 1 月由吴加维、陈奕纯、林长春、郑永坚、吴加和、深圳市智明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陈晓明、方平、吴雄驰、刘奕君、杨云柏、陈林波、陈恃岳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南布社区兰金六路 9 号智动力办公楼整套 101。总部办公地址为: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小布二路 10 号。本集团所发行人民币 265,624,240.00 普通股 A 股股票,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集团属消费电子行业,主要从事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结构性器件、光学组件及可穿戴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主要产品为导热散热、导电屏蔽、缓冲密封等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PMMA+PC 复合材料手机背板,精密光学器件及可穿戴组件等。
本财务报表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根据本公司章程,本财
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集团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披露事 该事项在本财务报表附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
项 注中的披露位置 择依据
重要的固定资产减值 五、14.固定资产(4) 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重要的在建工程 五、1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