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0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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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2 年度收入总额为 266,287.74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54,019.07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35,168.13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66 家上市公司 2022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42,888.06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英可瑞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60 家。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容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3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3 年 10 月 16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续聘容诚为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2024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容诚就 2023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情况及审计工作进度的汇报,并于会计师进行了交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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