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独立董事罗智雄先生(已离任)、牟小容女士(已离任)、宋雪峰先生(已离任)、文碧先生、邹育飞先生、王秀峰先生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在 2023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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