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福霖)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在 2023 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席 2023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周福霖先生:男,1939 年 6 月生,毕业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硕
士研究生, 1963 年 8 月—1981 年 8 月, 中国机械工业部第四设计研究院结构室
负责人; 1983 年 12 月—1986 年 6 月, 任中国机械工业部第四设计研究院副总
工程师; 1986 年 6 月—2000 年 1 月, 任华南建设学院(西院)土木系主任、副
院长、教授; 2000 年 1 月–2019 年 5 月, 任广州大学工程抗震研究中心,中心
主任、教授; 2019 年 5 月至今, 任广州大学工程抗震研究中心, 中心主任(退
休特聘); 2003 年 12 月至今, 中国工程院院士。2020 年 11 月 16 日至今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 现场出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 名 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
议
周福霖 10 2 8 0 0 否
2023 年公司共召开了十次董事会会议,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至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未有缺席或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做了详细了解,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会议作出的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表决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 名 任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出席次数
周福霖 2 1
本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股东大会。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 年度,公司未发生需提交前述会议审议的事项,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将持续关注并积极参与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事项。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本人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表所示:
会议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第 三 届 董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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