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股份”或“公司”)2022年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运达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19号),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5,982.21万股,配售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22元,共计募集资金147,355.96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40.5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46,915.4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8.7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6,736.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3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46,736.6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91,834.43
项目 序号 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25.71
项目投入 C1 55,458.8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430.86
项目投入 D1=B1+C1 147,293.2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556.5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0.0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与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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