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情
况
1、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体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152,961,29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76,480,645.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 76,480,64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 229,441,935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上述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归属、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
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
预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
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的总股本152,961,2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52,961,29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29,441,935 股。
三、高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1)公司业绩指标符合实施高送转方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 2021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59,398,777.24 元,公司 2022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51,145,914.00 元,公司 2023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197,260,392.22 元,公司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为82.23%,公司的每股送转股比例为 50%,因此公司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持续增长,且每股送转股比例不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
综上,本方案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7.7.13“((一)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持续增长,且每股送转股比例不得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的规定以及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7.7.14 中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的情形。
(2)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 年度审
计报告》天健审〔2024〕568 号号 ,公司 2023 年 度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188,207,680.36 元,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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