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左江: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ST左江资讯
2024-04-17 18:38:08
  • 39
  • 134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17


证券代码:300799 证券简称:*ST左江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正有序推进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公司与亚太所初步
沟通的年报审计意见为“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意见类型最终以年度审计报告意 见为准。若最终审计报告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公司将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0.3.10 条“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
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规定的此项退市情形,公 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的审
计报告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为公司部分应收账款会计师 未能实施现场访谈,亦未能取得函证回函,无法判断相关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 目前该事项尚未解决。如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 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亦将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0.3.10 条“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
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规定的此项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 终止上市。

3、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 字 0142023018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有关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最 终调查结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触及重大信息披
露违法情形的,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4、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4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营业收入存在未
达 1 亿元的风险,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若最终审计结果为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将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0.3.10 条“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
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规定的此项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公司 2022 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0.3.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在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5 月 4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2023 年 12 月修订)》的规定:“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如下:

一、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形成保留意见的基
础为公司部分应收账款会计师未能实施现场访谈,亦未能取得函证回函,无法判断相关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目前该事项尚未解决。

如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
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亦将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月修订)》第 10.3.10 条“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规定的此项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