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林生物”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泰林生物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一、长城证券对泰林生物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工作
长城证券项目组对泰林生物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手段包括:查阅泰林生物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支出清单、泰林生物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及使用的具体明细表;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对公司财务负责人访谈,询问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等。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35元,共计募集资金23,85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54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1,31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 1月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516.45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9,793.5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号)。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5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21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 21,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2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0,58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年 1 月 4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67.8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0,412,1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9,793.55
项目投入 B1 9,302.4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547.92
结项项目永久补充流动 B3 4,953.96
资金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注 1] C1 6,364.31
利息收入净额 C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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