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30Z1450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037)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4]230Z1450 号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可蓝)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 变 动表 以 及财 务报 表附 注,并 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 容 诚审 字
[2024]230Z2051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艾可蓝管理层编制了后附
的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准
确、完整是艾可蓝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艾可蓝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
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
致。除了对艾可蓝实施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
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艾
可蓝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
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艾可蓝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
附件: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此页无正文,为艾可蓝容诚专字[2024]230Z1450号专项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熊延森
中国注册会计师:
屠灿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平安
2024 年 4 月 23 日
附件: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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