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300817 证券简称:双飞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2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同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174,638,5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合计转增43,659,648股。
鉴于上述事项,公司总股本由174,638,592股变更为218,298,24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4,638,592元变更为218,298,24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前述拟增加注册资本的事实,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文 现条文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553.216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463.8592
万元。 万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5,532,160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74,638,592
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一元。 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一元。
第四十四条 公司下列担保行为,应当在董 第四十四条 公司下列担保行为,应当在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10%的担保; 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 (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
提供的担保; 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 (四)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
超过5000万元; 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五)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
提供的担保; 提供的担保;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程规定的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程规定的
其他担保情形。 其他担保情形。
... ...
第四十五条 公司下列交易行为,应当在董 第四十五条 公司下列交易行为,应当在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
比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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